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楊志)“感謝你們的辛勤調解,我們家終于可以安心建房了”,湖南衡山縣永和鄉龍鳳村二組村民宋某坤一家由衷地對現場調解人員說道,7月25日上午,經永和鄉綜治中心、司法所、龍鳳村委會多次調解做工作,最終成功化解一起跨越22年的鄰里糾紛。
調解現場
據悉,該起糾紛起源于2003年,當時宋某培家修進出路,宋某坤父親(宋某撿)不同意,還索取損樹補償300元。后經調解,宋某培家作出補償,修通進出路,但雙方后期小吵小鬧不斷。2025年7月,宋某坤家拆舊建新房,要用宋某培家修的進出路運輸建筑材料,宋某培家借機進行阻工,致使宋某坤家無法建房。雖然鄉村兩級多次現場處理、派出所也出警處理,但雙方一直未達成一致,矛盾不斷。7月25日上午,永和鄉再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從情理法入手,闡明利害關系,分別做思想工作,最終雙方握手言和。
依法說理,定好基礎。針對宋某培家提出的賠償要求,現場調解人員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以法律為準繩,核準補償標準,打消宋某培家高價索賠的念頭,控制在宋某坤家可以接受的補償范圍。
以情釋懷,消除隔閡。現場工作人員了解到當事雙方是本族兄弟,從小一起長大,后因2003年修路產生隔閡,工作人員從親情出發,讓他們多回憶年輕時候和諧共處的往事,不要將當代怨傳成隔代仇,多考慮親情和后代,消除隔閡。
耐心勸和,破解僵局。在前期的調解基礎上,又經過7月25日當天4個多小時的調解,雙方一致同意不將恩怨傳下代,約定共同維護進出道路,同意以后和諧共處,但均對補償金額有異議,現場工作人員將雙方分開做工作,對于宋某坤家,我們勸慰建房是好事,不要過多糾結補償金額,建議適當提高點;對于宋某培家,我們耐心勸告,對方已經認識到之前的錯誤,你家也退讓了,也別計較多讓一點,將心比心,你家以后搞建設也需要對方支持;最終在大家的不懈勸解下,雙方各讓一步,在補償金額上達成一致,矛盾順利得到解決。
雙方達成一致現場
這場遲到22年的糾紛成功化解,是永和鄉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生動縮影。下一步,該鄉將繼續深化“楓橋經驗”的實踐應用,充分發揮綜治中心工作平臺作用,持續提升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和化解能力,以更優質、高效的調解服務,為人民群眾排憂解難。
責編:王汝福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









